从建设部门获悉,《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自本月起实施。未来老旧小区改造要实现“六个有”目标,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小区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
据了解,列入改造的老旧小区大多是2000年前建成的,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缺损、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2020年我市将启动98个老旧小区改造,着力补齐防疫功能不完善、公共空间防疫设施不足、防疫管控不到位等短板。
此次发布改造技术导则,从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优化、服务功能提升三方面着手,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规范,有助于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
根据导则要求,老旧小区改造要注重挖掘小区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方面的个性特色资源,在完成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前提下,进一步打造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小区风貌。
改造坚持“同步改造提升、同步服务提升”,建立配套长效物业管理服务。在功能上,要设置室外休闲健身设施、文化活动室、图书室、老年食堂、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托幼服务场所,同步完善停车、道路、基础设施等配套。
对市民关注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面,导则也作了明确规定。无配套电梯的多层住宅,在不影响日照、采光、通风的情况下,遵循建筑功能和交通组织合理、结构安全、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原则,可考虑增设电梯。当增设电梯遇到需要使用共有部位或改变共有部位外形、结构的情况,应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实施改造。
值得关注的是,为确保小区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性,导则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应通过整合存量房产或建设增量房产,力争设置不低于小区地上总建筑面积7‰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3‰为办公用房,4‰为经营用房,使老旧小区更新后有“自我造血”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