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银行诈骗大案事发,两人合作,把一家很小的银行都骗贷1800万。1、金华银行是是浙江省金华市的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是1997年12月成立的金华市商业银行。2010年6月10日,金华市商业银行改建为金华银行。主要以金华市以及辖下的周边县市为市场,在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兰溪市、浦江县和武义县开设分支机构。
2、就这么一家这么小的区域银行差点倒了大霉。2014年6月,浙江日金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日金公司)因资金紧张,准备向金华银行贷款600万左右用于经营,但银行需要有固定资产抵押。日金公司老板曹某某没有抵押物,没法贷款,恰在此时,他的朋友程某给曹某某出主意,说自己能搞到抵押物并且能以日金公司名义贷款,但是贷款下来后,由两人共同使用,也就是说,程某也想找银行贷款,但是苦于没有贷款主体才找到曹某。
3、两人一拍即合,于是曹某某伙同程某向金华银行提供了虚假购销合同等贷款资料,并使得金华银行给予日金公司1800万元贷款额度,其中900万元贷款抵押房产作为抵押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另外900万元由曹某某找到担保人之后签订了担保贷款合同。
4、贷款到账后,陈某分走了其中的900万贷款,其余贷款由曹某某用于归还之前的欠款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克斯和贷款下来后,曹某某没去好好经营公司,又去向财政局申请了应急周转资金办理了转贷,
5、但这种不正常现象引发了金华银行的注意,发现日金公司借款并未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而是用到了其他用途。于是金华银行一纸诉状将日金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归还1800万元贷款以及支付利息。
6、到了2020年1月,金华市婺城区法院认为,日金公司、曹某某以虚构贷款用途,骗取银行贷款,导致贷款逾期不能归还,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同时将抵押房产拍卖,挽回了金华银行的损失844万元。并判处曹某青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日金公司罚金30万元。最后,金华银行追回800多万。
7、金华银行虽然小,但出的事情还真不少。2016年,金华银行东孝支行原行长钱红霞还曾发生一个更大的案子。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254万余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而起因非常荒唐,是帮别人投资草甘膦而弄钱,结果全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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