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东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1月下旬在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黄胜可关于东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东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市财政局关于东阳市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东阳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志杰关于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法院院长贺利平关于东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郑晓鸣关于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8.选举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9.选举东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0.选举东阳市人民法院院长、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1.选举东阳市出席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2.通过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3.审查决定2022年政府十大民生实事
14.其他事项
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