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四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教育开学复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浙江教育厅副厅长陈峰在发布会上表示,受疫情影响,自2月份正式寒假结束后,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广大学生居家学习和锻炼。在此,我们向广大师生和家长道一声:辛苦了!
当前,我省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活日趋正常化,大家对于正式开学也十分期待。经过专家论证、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后,认为学校有序开学的条件基本具备,可以分层分类分地区组织学校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省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
(二)中学其他年级、小学高段(四-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低段(一-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后看情况开学。这些学段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
(三)高等学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五)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有关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